房委會水浸眼眉不減租
我們知道,自從2000年公屋租金佔住戶入息中位數超個10%以來,政府一直沒能夠加租。在此期間,房委會透過對新建公屋收取貴租來增加收入,直到2005年為止,公屋租金已為房委會帶來數以億計的盈餘,可見公屋已漸漸成為賺錢的工具。若再加上出售商場的資產在內,房委會的資金可高達500億以上。以每年建屋開支為60億計,此數字足以使房委會在未來8年有足夠的建屋資金。總的來說,只要政府願意撥地,房委會是有足夠的能力在未來大規模興建公屋。這些資金的來源,歸根究底還是公屋居民。
然而,公屋住戶卻面臨嚴重的貧窮化問題,正如房委會自己所指出,現時有1/5的公屋居民為綜援戶,近15%為缺乏收入來源的長者住戶,加上入住公屋的資格一直很嚴格(以一個四人家庭為例,月入不能超個14300元,夫婦二人工作平均不高於7200元),在可見的將來,除非勞動市場工資大幅上調,否則公屋戶將會越趨貧窮化。
在這種狀況下,房委會理應降低租金,以使公屋家庭能夠負擔,可是現實是新建公屋租金極貴,普遍高達2000元以上,部份新樓單位更近4000元。對於一個月入不過萬多元的四人家庭來說,要負擔三四千元的租金,實在吃力。從前申請公屋是為了改善生活環境,現在申請了公屋,租金說不定比私樓還要貴。
公屋政策已由原來安居樂業,藏富於民,演變為用者自付,有能者居之的可觀生意。即使現時有數以百億的資金,房委會的思路卻不是將這些資金減低公屋住戶的負擔,反而是用盡方法增加租金收入,減低政府注資的可能。房委會所玩弄的把戲,是要分化公屋居民,讓窮人塘水滾塘魚,並且不斷制造公屋備受補助的錯覺。
租檢目的乃打破加租限制
正如前文所述,房委會並非缺錢,他之所以要讓公屋加租,是要長遠地讓公屋居民承擔所有公屋開支,繼續讓公屋變成賺錢的工具。為此,房委會必需想盡辦法,突破現時房屋條例中租金與住戶入息比例中位數不得超過10%的加租限制,。是次租金檢討政策也是衝著這個加租限制而來。
首先,房委會引入一種加租的新機制,即以物價指數作為參考基準。其二,房委會在計算方法中「做手腳」,將「租金」所包含的內容分拆,在計算租金與入息比例時撇除了差餉、管理費及綜援戶。
房委會在採取上述兩種辦法後,公屋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將即時下降至7.7%。這樣,在不修改法例的前提下,房委會就可以按通脹加租!如果這個建議獲得實施,以後現時的加租限制將形同虛設。
有能者居之有違公屋原意
是次租檢另一焦點,是推行不劃一租金。所謂的不劃一租金,是指不同座向、樓層、景觀的住戶,將收取不同的租金,越高層、景觀越好的單位租金越貴,反之,越低層、景觀座向較差的越平。這種做法,完全是引用私樓的做法。
可是公屋房屋與私樓不同,公屋住戶並不能自由的選擇任何一個單位,分配單位是經過抽籤的程序,所謂給上樓人士更多的「選擇」只是自欺欺人。推行不劃一租金,只會使窮人喪失入住較佳單位的自由,特別是綜援戶不准遷進較高租值單位的提議,更明顯帶有歧視成份。如果此政策一旦落實,必定會使公屋居民出現明顯分化及標籤問題。老弱傷殘綜援戶被迫遷往低層垃圾房,正正是違反房委會為最有需要人士的人提供住屋的原則。
另一方面,現時輪候公屋人士的收入其實已不多。對於這些並不富有的人來說,一個本來近4000元的新公屋單位,採用不劃一租金後,其租金可高達4600元以上,試問一個月入不過14000元的四人家庭,又怎會有可能負擔呢?房委會將公屋變為有能者居之,最終只會捧石頭砸自己的腳,使公屋屋村越來越分化,窮人越感不滿。
總而言之,這個租金政策檢討方案,一方面要窮人全數承受房委會的開支,另一方面又要剝奪窮人的選擇權,在公屋內製造分化,這種壓迫窮人的政策,即使強行推動,最終也只會令基層民眾越感憤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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